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頂尖大學畢業的張姓工程包商與陳姓妻子結婚10年,卻在2017年一場國小同學會與張姓女同學擦出愛的火花,兩人不僅在彰化、雲林兩地的摩鐵幽會,還會前往妻子喜歡的景點車震;更誇張的是,事情露餡之後,張女還寫信嗆正宮,甚至怒甩巴掌。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種種證據都指向兩人侵害陳女的配偶權,最終判他們應連帶賠償共50萬元。
▲張男坦承外遇張姓女同學。(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陳女在判決書中主張,結婚10年和丈夫育有1子1女,2017年6月間丈夫因為協助籌備國小同學會,開始與張姓女同學接觸,沒想到竟然發展成婚外情,兩人不僅在彰化、雲林兩地的摩鐵發生性關係,還會在田間小路、木棉花道等景點車震,算一算總計發生過50次性關係。
陳女表示,張女在交往期間不斷逼迫丈夫離婚,採用哭鬧、斥責、情感勒索讓丈夫心生恐懼;此外,張女2019年4月突然傳簡訊自曝不倫戀,還寫信嗆聲,內容表明就是要吵到讓他們離婚,「這樣就能消我心頭之恨」,甚至飛車追逐,並在與她面談時怒甩巴掌。
陳女接著說,由於丈夫和張女都是選在她喜歡的景點發生性關係,為了避免觸景傷情,幾乎已經無處可去,自己是英國留學回來的碩士,本來開了一間工作室教英文,也有在大學任教,結果卻因為外遇事件中斷,因此決定提告求償120萬元。
▲張女堅稱遭到張男玩弄感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對於上述指控,張男承認的確有與張女發生性關係。張女則透過書狀答辯,直指是張男先聲稱要離婚,她心軟聽對方訴苦,沒想到卻遭玩弄感情,還被陳女妖魔化,彷彿他們夫妻種種不合都是她造成的,「最應該受譴責者是他們,陳女卻把張男背叛婚姻之事形容得很無辜,可見起訴狀內容並不實在。」
不過,一審彰化地院法官並未採信張女的說法,並判她和張男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兩人過去的對話曖昧,曾提及「我到底是愛上你,還是只想跟你上床」、「你愛我,你不會做這件事情」等,加上還有張女寫給陳女的信件等證物,最終判兩人應再連帶賠償20萬元,相當於要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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