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澳洲海歸的已婚男欺騙未婚女子感情,還從對方那邊取得176萬餘元,被告上法庭。(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從澳洲海歸的已婚許姓男子,在網路交友平台上認識單身女子小君(化名),但他隱瞞自己的已婚身分與對方交往,還以各種理由從小君手上獲取逾176萬元台幣。小君事後才知道被欺騙感情了,一怒之下提告許男詐欺,日前法院判決出爐!
判決指出,許男2018年9月間在網路交友平台與小君認識,許男明明沒有要真的與小君以男女朋友身分交往,卻自稱是澳洲公民,刻意隱滿已婚的身分,要跟小君以結婚為前提正式長久交往。
2018年9月底到2019年2月底,許男陸續用「將錢交給愛你的人保管,存款80萬元均存於澳洲銀行,夫妻共營家庭生活,一起分擔在台灣生活開銷」、「做生意創業需購買手機、電腦,戒煙需慢跑鞋,需運動手錶使用,回澳洲處理事情需交通費,需修整儀容、整牙,之後再還款」等理由,向小君索要金錢。
小君在交往期間因深信男友,甚至將銀行帳戶、密碼、信用卡都交給許男。許男購物、生活開銷等花費,則藉機用小君的錢或卡來支付,2019年1月22日他又向小君表示,「日後在台灣定居及兩人可以穩定生活而要投資茶飲事業,需要銀行貸款100萬元作為開店資金,日後償還」。
小君聽後便向銀行貸款100萬元,領出現金20萬交給許男。事後小君聯繫許男還款未果,這才知道自己受騙了,包括許男自行提領、花費的款項,前前後後損失超過176萬餘元,氣得報警處理。
▲小君聯繫不上男友才發現,對方早在澳洲有老婆跟小孩了。(示意圖/取自Unsplash)
針對小君的指控,許男辯稱,雖然自己有從小君那邊取得財物、利益,但絕沒有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的犯意,並表示,「我沒有說過要與小君結婚,小君是因為我有澳洲公民身分而願意與我交往,並於交往期間自願提供財物、信用卡給我使用,我沒有騙小君」。
許男的律師則稱,小君從來都沒有問過許男要不要結婚,或是問過他的婚姻計畫,沒有客觀證據可以證明,許男真的是以結婚為前提想要跟小君交往,且小君當時應該是認為許男有澳洲公民的身份,而小君有去國外念書的需求,才會希望透過付出金錢的方式去追求或挽留許男。
許男律師表示,許男長期居住在國外,澳洲男女交往的風俗其實是滿開放的,所以許男認為,他在澳洲就算有老婆、小孩,但在台灣只要不跟他人結婚,他仍然可以自由交友,享有男女朋友自由交往的空間,而且許男並沒有積極宣稱自己未婚,也沒有義務揭露自己的隱私,跟小君說自己在國外有婚姻了。
但台北地方法院勘驗對話紀錄後發現,小君不僅以「老公」稱呼許男,雙方還多次提及對未來共同生活的目標或期待,內容包括許男曾說「我有HIV我怕傳染給妳,若要走下去有一天一定要無套」,面對小君詢問「你還有想要繼續走下去嗎?」,許男回覆,「遇到了,只能繼續走了」等語。
法院最後不採信許男這方的說詞,依詐欺取財罪判許男有期徒刑2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全數沒收,全部或一部分無法或不宜沒收的時候,追徵其價額,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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