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中岳/台北報導
北市1名外籍男大學生,在23日凌晨時分騎車行經市民大道時,遭警方攔下盤查,但身上飄出濃厚酒味,警方要求男大生配合酒測,最後酒測值0.4,男大生聞訊「當天聚餐沒有喝酒,只有使用漱口水」,但警方不採信依法送辦。
警方調查,26歲的英國籍藍姓男大生,4年前來台就讀某私立大學桃園校區,在23日凌晨1時許,騎車行經市民大道時,遭到中山分局交通分隊攔查,警員在藍男身上聞到濃厚酒味,隨即要藍男停車並接受酒測。
▲警方攔查準備從內湖騎車回桃園的英國籍藍姓男大生,酒測值竟高達0.4。(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藍姓男大生配合警方接受酒測,最後酒測值竟然達0.4,警方依法將人帶回交通分隊,並且保管藍姓男大生騎乘的機車,且最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藍姓男大生向警方供稱,4年前從英國來台念大學,目前就讀大學4年級,遭警方攔查前在內湖與同學聚餐,但是當時並沒有喝酒,但是「有用漱口水」,不知道為何酒測值會超標。
警方還發現,藍姓男大生在大學附近租房子,當天還想從內湖騎車返回桃園,騎車的話初估兩地距離超過35公里,所幸遭警方攔查,警方私下表示,如果酒駕騎回桃園,如有不慎恐釀危險。
▲準備從內湖騎車回桃園的英國籍藍姓男大生,酒測值竟高達0.4,獲悉後當場傻眼。(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警方指出,依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騎車或駕車酒測超標可處新最高12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駛執照。
另同車乘客可處最高3千元罰鍰、拒測可處18萬元罰鍰;中山分局自9月起加強執行酒後駕車取締勤務迄今統計取締43件,移送公共危險罪更高達24件,呼籲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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