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林冠吟/台南報導
台南七股25日中午12時許傳出一名3歲男童不慎跌落魚塭的意外!溺水的男童家人苦尋不到男童,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發現男童在魚塭處行走,並在魚塭旁看到男童遺落的鞋子,緊急打119向消防隊求救。消防隊獲報後於下午1點31分尋獲男童,不過男童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緊急送往佳里奇美醫院急救後仍宣告不治,至於詳細事故原因仍有待警消進一步釐清。
▲台南七股3歲童疑似失足跌落魚塭。(圖/記者林悅翻攝)
據了解,男童溺水的魚塭為自家所有,不過承租給別人,魚塭水深約3米。男童家人中午發現男童不見,調閱附近天元聖聖母宮的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男童在魚塭處行走,無人目擊男童落水,不過有在魚塭旁發現男童的鞋子,懷疑男童可能落水,緊急向消防局求救。消防局獲報後也派出9車16人1救生艇和4潛水人員前往搜救,在現場設攔截點與攔截索搜救,以一直線方式搜尋,同時啟動魚塭排水與抽水機抽水,於1點31分尋獲男童,不幸的是男童被救起時已無呼吸心跳,急救30分鐘後,仍宣告不治。
▲▼台南七股3歲童疑似失足跌落魚塭。(圖/記者林悅翻攝)
佳里分局指出,本案據報後立即派員趕到現場,會同消防人員搜救,下午1時30分搜救人員發現溺水幼童並拉上岸,送往佳里奇美醫院搶救,下午2時20分許醫院搶救無效,佳里分局已通知父母,協助調查案發經過,並依規定報請台南地檢署相驗並視後續偵查狀況辦理移送。
佳里分局依規定通報社會局,派遣社工進行關懷並調查幼童照護者有無疏於照護及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法令。巿政府對於兒少福利及其權益案件,至為重視,指示市府團隊橫向聯繫,依法嚴謹處理。佳里分局呼籲家中有6歲以下幼童的家長,不要認為家裡是最安全的環境而疏於照顧,讓幼兒獨處或「離開視線範圍,致使幼兒發生危險,可能會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規定,輕則罰鍰,重則可能面臨刑法過失致死罪,為人父母絕對要特別注意,以免發生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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