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暫緩起訴協議後被釋放。(圖/CFP)
記者葉睿涵/綜合報導
中國華為財務長孟晚舟在台灣時間25日,與美國司法部達成暫緩起訴協議(DPA),美國政府同意撤回引渡請求,而孟晚舟對多項銀行欺詐指控表示不認罪;但是作為協議的一部分 ,她承認曾向銀行作假、在伊朗的業務誤導銀行,導致銀行違反美國制裁伊朗規定。加拿大法院當天宣布釋放孟晚舟,她也迅速離開溫哥華返回中國。
綜合外媒報導,美國司法部隨後在2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孟晚舟已承認曾誤導全球金融機構。美國代理檢察官博克曼(Nicole Boeckmann)指出,「孟晚舟在簽訂DPA時坦誠,她曾在擔任華為財務長期間,就華為在伊朗的業務向一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多次重大失實陳述,並隱瞞華為在伊朗業務的真相,以維護華為與這個金融機構的銀行往來關係。」
▲美國司法部就「孟晚舟案」發布新聞稿。(圖/翻攝自美國司法部官網)
她補充,「孟晚舟的自白證實了美國政府的指控,即孟晚舟與其華為同事曾就華為在伊朗的業務,欺騙全球金融機構、美國政府和公眾。」司法部刑事司助理總檢察長波利特(Kenneth A. Polite)則指出,「金融機構是維護美國金融體系安全的第一道防線,這就是為什麼法律要求企業必須提供其業務的真實信息。孟晚舟承認她就伊朗業務的隱瞞導致了該金融機構違反美國法律。」
據法庭文件與孟晚舟在DPA的事實陳述記載,華為的子公司星通(Skycom)曾向伊朗電訊商出售電腦設備,但華為卻只將星通稱為「商業合作夥伴」,導致金融機構被誤導,進而與華為展開合作關係,並間接地違反了美國制裁伊朗的規定。
孟晚舟的代表律師泰勒(William W. Taylor III)也在25日發表聲明表示,他很高興孟晚舟能與美國司法部達成DPA,且該協議已獲得紐約東區法院法官朵內麗(Ann M. Donnelly)的批准,「根據協議條款,她不會再被美國起訴,而加拿大的引渡程序也將終止。」他強調,孟晚舟並未認罪,「我們十分期待14個月後對她的指控將被完全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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