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彰化報導
彰化無照邱姓保母與黃姓同居男友今年6月涉嫌夾傷一名4歲男童下體,且燙傷男童腳掌,讓男童母親氣憤提告,隨後另有2名母親也出面控訴,邱女、黃男惡行。檢方漏夜偵訊後,全案今凌晨出現重大進展,黃男因否認虐童、說詞交代不清,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於偵訊一直喊肚子痛的邱女則因籌不出20萬交保金,被諭知限制住居。
▲邱姓無照保母與黃姓男友涉虐童案。(圖/民眾提供)
彰化地檢署指出,邱女(25歲)昨日到案就一直聲稱身體不適,起初承辦檢方以為邱女只是裝病,惟經醫院檢查後,確認是腹部發炎,再加上偵訊結束後已入夜,邱女坦承動手,檢方諭知20萬元交保,然而邱女因沒能籌出交保金,最後改以限制住居。
至於黃男(30歲)部分,被指控虐童且有參與剪壞4歲男童下體一案,他坦承有動手,但辯稱只是「不小心碰到」,其餘孩童的瘀青等傷勢則是「不小心碰、撞到」,否認施虐。檢方認為,黃男說詞交代不清,犯嫌重大,有逃亡及勾串證人之虞,今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4歲男童下體、腳掌受傷。(圖/母親提供)
此外,據悉,目前除了溪湖派出所受理其中一起疑似虐童案外,包含社會處、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及北斗警分局北斗派出所在內的三個單位,也分別各轉報一起針對邱女及黃男的虐童案,換句話說,目前邱女與黃男已涉入四起虐童案件。雖然邱女已無保飭回,但並不代表她涉案情節輕,檢方應會視案情發展、訊問內容,另作其他強制處分。
5月中旬因疫情爆發,有3名家長因為要上班,面對突然停課只能分別在網路上尋找保母,之後聯絡到無照的邱女,並將原本在幼兒園上課的小孩托給邱女照顧。邱女甚至表示對經濟不好的媽媽有「特別照顧」,打折只收友情價1萬5000元;有人願意照顧、價格便宜加上事出緊急,家長沒有多餘時間詳細調查保母背景,結果因此導致小孩受到虐待。
據了解,今年3月懷孕的邱女與擔任貨車司機的黃男一起到彰化溪湖鎮租屋,而邱女生下孩子後,就到處上網以保母自居接生意,連同自己的小孩在內,之前一次最多帶7名孩童,事發時帶5名孩童。經查,邱女的房東竟是埔鹽地區的派出所員警。據了解,該名員警對於邱女的相關狀況並未詳細過問,也不清楚邱女是一名無照保母,當下以為只是單純的小家庭,便將房子租出去,而邱女每月都會準時匯給他租金。
▼孩童家長報警控告邱姓保母。(圖/記者唐詠絮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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