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則於近日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若航空業者受疫情影響暫停航線或暫停後無法復飛,民航局可視其狀況免除航線暫停及復航適用規定(圖/桃機提供)
記者許維寧/台北報導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不少航空公司國外航線受衝擊、載客量大減,交通部則於近日公告「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之一」修正草案,增訂第十三條之一第五項,若航空業者受疫情影響暫停航線或暫停後無法復飛,民航局可視其狀況,免除航線暫停及復航適用規定,包括限暫停一年等限制。航空業多樂觀其成,已停飛的航線可能延長停飛期,但應不至於影響現行仍在運作中的航線。
根據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十三條之一」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民用航空運輸業暫停或終止國際貨運定期航線前,應報請民航局並轉報交通部備查,暫停或終止國際客運定期航線,應於生效60日前檢附乘客處理機制,再報請民航局轉報交通部備查。已經暫停的國際定期航線,得於暫停日開始一年內復航,若逾期未復航,則會視同終止該航線。
交通部則於近日公告修正草案,並增列民用航空運輸業若受疫情影響,致影響營運而有暫停航線或暫停航線無法復航,民航局得視民用航空運輸業受影響情形,免除第一項至第四項全部或一部規定之適用及期限。代表航空業者停飛,若修法未來可望不受停飛期一年之限制。
交通部航政司說明,目前已經於9月中旬公告修正草案廣納各界資訊,待徵詢完各界意見,將進入法治程序審理,若順利預估最快年底前就可以上路。若規定確實修正,將賦予民航局行政裁量權,視業者資本、營運狀況而定給予航線停飛的時限。
航空業知情人士表示,疫情發生以來客流量不多的航線不少已由航空公司停飛,另有部分航線則是靠貨運在支撐營運,還有部分的重要航線如飛巴黎、倫敦等則是虧錢也要營運,主要還是端視貨運需求和至少維持一定的旅客運輸功能,「至少讓旅客可以回來。」
知情人士也說,疫情影響至今,航空公司或多或少都已經視狀況停飛部分航線,目前未停飛的航線也多是評估後仍有需求,因此該規定即便修正,主要是針對已經停飛的航線有機會展延期限,而不會應此停掉更多航線。
長榮航空表示,因應疫情挑戰,長榮航空全力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政策,也盡力維持骨幹航線,以提供國人返台、出國就學及工作的需求。惟世界各國均實施嚴格檢疫與境管措施,以致客運需求呈斷崖式衰退,多條國際航線已被迫暫停營運,因此曾多次向航空運輸同業公會及民航局反映困難。長榮航空樂見交通部願修正該項法案,除可保留航空公司航線經營權,也有利於後疫情時代之航線彈性規劃。中華航空則表示,樂觀其成,亦感謝主管機關修訂相關法規以符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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