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圖/記者邱中岳攝)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台北市警黃姓偵查隊員偵辦一起強盜取財案時,逮捕辛姓男子及其吳姓女友等4人,事後透過關係與吳女取得聯繫,曖昧之下發生3次關係,被辛男察覺。吳女被甩後怒告黃員恐嚇及權勢性交,但檢方認定雙方對話曖昧且罪證不足,全案不起訴。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員2019年偵辦一起搶奪財物案件,因案情有所牽連,黃將辛男、吳姓同居女友以及鄭姓、楊姓友人移送台北地檢署,事後吳女等人被認定不構成犯罪。沒想到,黃員認為吳女長得很正,以辦案為由取得吳女的Line及IG,兩人私下曖昧一段時間。
辛男發現女友與逮捕他們的警察曖昧,氣得分手。吳女被甩後,立刻對提告黃員恐嚇、權勢性交。吳女控訴,黃員不斷出言恐嚇,要她乖乖聽話就沒事,她心生恐懼之下,才會被黃男性侵3次。
黃員到案否認犯行,辯稱吳女到他家發生關係,是對方主動進行,從未用言詞恐嚇女方。檢方檢視黃員、吳女的對話紀錄、簡訊,發現兩人關係曖昧且輕佻,且吳女指控性侵的時期仍和黃員聯絡、開玩笑,為去驗傷及報案,可見無威逼的情形,因此全案不起訴。
針對黃員與吳女一事,台北市警局認為,黃員的行為有風紀疑慮,因此將他改調單位,調整為制服警察,以此作為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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