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男子阿龍(化名)自1994年雙親離婚後,父親就沒再回來過,後來他長大結婚,找到失散的父親並接回同住,沒想到卻慘被當成提款機,稍有不從就會遭到暴力相向,身心承受巨大壓力,最後心寒向法院提告,並於今年9月獲准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正式斷絕父子情。
▲阿龍找回失散多年的父親,卻成為惡夢的開端。(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提到,阿龍的父親自1994年6月離婚後,便外出不回,對兒子的生活完全不聞不問,也從未給過生活費;阿龍是由祖父母扶養長大,後來結婚生兒育女,花了一番力氣才尋回失散的父親,於是決定將人接回同住。
然而,阿龍的父親並未改掉過去的習慣,照常徹夜不歸,還曾跑到兒子工作排班的地點索討金錢,如果不從就暴力相向。阿龍顧及妻兒的安全,乾脆在外租屋給父親居住,社會住宅房租津貼不夠的部分,由他負責補足,但父親還是經常向他索取金錢,最後實在不堪身心承受巨大的壓力,決定提告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而對於上述指控,阿龍的父親不僅沒有辯駁,還同意免除兒子對自己的扶養義務。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阿龍的父親在孩子成年前,無正當理由而未盡到扶養義務,不論是從主觀還是客觀上來看,都有疏於保護、照顧孩子等事實,且情節重大;如今若強令兒子擔起對父親的責任,顯然是強人所難、有失公平,最終裁定准許阿龍的請求,依法免除他對父親的扶養義務,全案仍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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