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邱姓男子因散布未成年猥褻照入獄,約半年前出獄成為更生人,找到醫院擔任清潔工作,卻因遇到疫情太忙,沒去上身心治療課程,被控違反《性犯罪防治法》,連租借機車也沒準時歸還,被Gogoro告侵占機車,女友也控告他偷走生活費用,但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3案不是沒證據,就是屬於民事糾紛,28日以罪嫌不足處分全都不起訴。
據了解,30多歲的邱男現在因車禍摔斷腿休養中,他在5月間,曾到街頭店面租借1輛Gogoro機車,騎乘後暫時停放,但是因為工作忙碌,來不及依約定時間歸還店家,當時他曾打電話詢問是否可隔日歸還,店家回稱到時會按時間在看計費標準,沒想到等邱男要去牽車時,發現機車已經被Gogoro拖走。
差不多在同一時間,他和女友約在萬華1間旅館見面,雙方曾因故發生爭執,事後女友提告指控,手機被邱男摔壞,邱男留下幾萬元說要當作賠償,卻又自己把錢帶走,涉嫌竊盜罪;另外邱男因為先前曾有性別相關犯罪紀錄,出獄後仍須定時到指定場所上身心治療等課程,卻沒有準時現身,再吃上1件官司。
邱男到案喊冤,沒去上課和沒還Gogoro的機車,都真的是因為在醫院做清潔,剛好遇上新冠肺炎疫情,醫院工作量激增,所以沒時間兼顧,至於女友提告的部分,邱男堅稱當時支付的是女友生活費,且他把錢留在旅館,沒有拿走。
檢察官調查,Gogoro機車都有定位裝置,且電池特殊需要定點更換,邱男並非有意且無法侵占入己,延遲還車應屬雙方租約糾紛,不涉犯罪;涉《性犯罪防治法》部分,邱男已經回指定處所上課;至於女友提告部分,則只有女友單方指述,缺乏相關佐證,因此將3案分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同時另案偵辦邱男涉毀損女友手機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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