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長到地檢。(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無照邱姓保母(25歲)與黃姓同居男友(30歲)今年6月涉嫌夾傷一名4歲男童下體,且燙傷男童腳掌,讓男童母親氣憤提告,隨後另有2名母親也出面控訴邱女、黃男惡行,目前除了這3起虐童案外,雲林縣警局台西分局也轉報一起,目前邱女與黃男已被控涉及4起虐童案件。
據悉,邱女離婚後與黃姓男友同居,有一個4個月大寶寶,寶寶出生後由黃男母親照顧,狀況不錯,目前社會處研判並無安置的需求,但還是會去訪視寶寶。
▲邱姓保母涉及4起虐童案,受害兒童傷痕累累。
回顧案發經過,除了林母的4歲兒被受虐,雲林台西洪姓母親的4歲兒子也是手臂、及背部大面積瘀青,另外彰化受害陳母5月中將2歲兒頭部挫傷,甚至高燒到40度還不帶去看醫生,出現遲緩症狀。
另一名受害的賴姓母親,3個子女(3歲女、2歲男及1歲男)被邱女「修理」,甚至「惡人先告狀」先向社會處指控,小孩傷痕累累全是遭到母親虐打,但此一指控全部被雙方先前的對話記錄推翻。
▲背部出現大面積瘀青。
檢方於25日傳喚受害家屬,經過漏夜偵訊後,全案於26日凌晨出現重大進展,黃男因否認虐童、說詞交代不清,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至於邱女,偵訊過程中一直喊肚子痛、臉色蒼白,起初承辦檢方以為她只是裝病,經醫院檢查後,確認是腹部發炎,再加上偵訊結束後已入夜,她坦承部分有動手,被檢方諭知20萬元交保,最後因沒能籌出交保金,改限制住居。
▲4歲男童腳二度燙傷。
▲邱姓無照保母與黃姓男友涉虐童案。(圖/民眾提供)
據了解,針對剪開4歲男童下體,黃男應訊坦承有動手,但辯稱只是「不小心碰到」,其餘孩童的瘀青等傷勢則是「不小心碰、撞到」,否認施虐。
由於邱女並無保母執照,卻四處收托小孩,社會處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對邱女開處最重3萬元的罰鍰。此外,也正與律師研議將對邱女另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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