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討論公投開放不在籍投票 「境內跨縣市」移轉優先

▲▼行政院,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考量民眾因工作或就學等不便返鄉投票,行政院會30日擬拍板通過中選會擬具的「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預計將會開放境內異地跨縣市「移轉投票」,但須事先提出申請。

中選會表示,本次修法為實踐公民投票法第25條有關「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的規定。

有鑑於投票權人因工作、就學等因素,不克返回戶籍地投票,或因返回戶籍地投票須花費大量時間、金錢等而影響投票意願,為便利投票權人行使其投票參政權利,因此擬具本草案。

此次草案修正的重點包括:採行「移轉投票」方式實施不在籍投票,由投票權人親自在投票日前往移轉投票地投票所投票,藉此有效維護投票秘密及投票結果公平性。

不在籍投票申請、查核與名冊需公開閱覽及更正,且中選會應建置電子系統,提供投票權人申請不在籍投票,且需編造移轉投票投票權人之人數統計、公報、投票通知單,以及移轉投票投票權人投票資格、投票所地點之查詢方式。

官員表示,中選會將草案提報審查時,只朝開放境內移轉投票設計,人在國外採通訊方式投票、網路與郵寄的通訊投票,恐有舞弊、資安等風險,因此修法採循序漸進方式,先行辦理共識較多的移轉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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