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3年原料製「蝦味先」海削2500萬 裕榮老董判囚定讞

出包蝦味先。(圖/食藥署提供)

▲蝦味先多年前爆出食品安全危機。(圖/食藥署提供)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裕榮食品公司涉用過期原料生產「蝦味先」等食品販售牟利,檢調查出不法所得2500多萬元,公司董事長洪宗喜等3人,被依照《食品衛生法》等罪,提起公訴。一審將洪男等人判刑2年到2年10月不等刑期,二審輕判洪男1年8月,餘2名被告獲判緩刑。洪男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30日駁回上訴定讞,將發監執行。

根據網路資料,總公司位於高雄市大寮區的裕榮食品公司,招牌產品「蝦味先」是家喻戶曉的國民零食,其他產品如「燒番麥」、「巴比Q」等也頗具知名度。公司創辦人兼董事長洪宗喜,早年在鼓山區碼頭邊以製冰廠起家,之後結合遠洋漁業貿易公司,嘗試製作不同的食品,做出不同品牌的零食餅乾。

但2017年5月18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發布,蝦味先被發現使用過期的無水檸檬酸、柴魚粉等食品原料。高雄市政府獲報後,衛生局通報檢調單位搜索裕榮大寮倉庫,當場查扣共161.5公斤原料,加上庫存的問題產品,總計查扣封存原料與產品共2371公斤。衛生局隨即要求裕榮公司暫時停業,直到當年10月底,裕榮公司才獲准復工。

全案經由檢調單位偵辦後,檢方對裕榮董座洪宗喜、廠長蘇天進,以及財務經理謝建平3人,依照違反《食品衛生法》等罪,提起公訴。

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將洪宗喜判刑2年、蘇天進判刑2年10月、謝建平判刑2年6月,另外也對裕榮公司罰金3000萬元。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改將洪宗喜判刑1年8月;蘇天進判刑2年、緩刑3年,且應向國庫繳納80萬;謝建平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也應向國庫繳納60萬;裕榮公司罰金2000萬元,並沒收犯罪所得1974萬餘元。二審法院對洪宗喜等人減刑的原因,是因認定的罪數較少,此外,洪宗喜高齡超過80歲,依法也得減刑。

洪宗喜不服二審判決提出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30日駁回上訴定讞,洪宗喜將入獄服刑。

▼裕榮爆發食安風波,食藥署及檢警前往搜索,並查扣大量產品。(資料照/食藥署提供)

▲當時裕榮爆發食安風波,食藥署及檢警前往搜索,並查扣大量產品。(資料照/食藥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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