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吳男在大陸拿別的男子身分,偷偷與大陸女子登記結婚,甚至將正宮名下房子換鎖不讓她自由進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吳男與孫姓妻子結婚12年,卻在大陸以不詳手段取得同為姓吳的男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分證資料後,再與大陸周姓女子到民政局登記結婚,以此方式重婚;不顧夫妻情分的他,為了不讓孫妻自由進出她名下房子,竟私自將鎖換掉同時提告竊盜罪,傷心欲絕的正宮只好到警局報案。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妨害婚姻及家庭、強制罪起訴吳男。
起訴指出,吳男(47歲)與孫女結婚12年,但花心的吳男竟基於重婚罪,在2019年11月於大陸地區取得大陸男子「吳O唐」的大陸身分證件資料,以「吳O唐」身分與大陸周姓女子在安徽省蚌埠市民政局登記結婚且育有1女。
去年3月15日孫姓正宮知情後,與其母向吳男質問未果,其母要求她返回娘家暫住。吳男為了不讓孫妻無法自由進出登記在她名下的北市北投區房子,竟基於強制的犯意,以孫妻涉嫌竊取住家財物為由,到派出所對孫妻提告竊盜罪,經高檢署駁回聲請再議不起訴確定。
▼孫女被丈夫背叛連自己家都無法回去住。(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
同年5月13日吳男強行將妻子的房子門鎖更換,且拒絕提供新鑰匙使用,以此強暴方式妨害孫妻自由進出住家的權利。萬念俱灰的孫姓女子遭丈夫背叛,有家歸不得,也對吳男提出告訴。
吳男偵查時坦承用別人身分重婚,也承認更換妻子名下房子門鎖。檢警進一步更發現,吳男除了持「吳O唐」身分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甚至手寫以「吳O唐」明逸申請大陸銀行、支付寶帳戶及購買股票等。
檢察官勘驗相關證據後,認定吳男涉犯重婚罪、強制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建請法院分論併罰。根據刑法237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兩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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