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太太因宮縮到診所看診,醫師本開立安胎藥,卻錯拿成孕期禁藥。(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謝太太懷孕5個月,日前因肚子不適,到鼓山區一家診所看診,回家後發現診所誤將安胎藥給成治療抑制泌乳、女性不孕的伯汀錠(Butin),直呼超離譜。衛生局30日前往醫院稽查,將對醫師處10萬以下罰鍰,而藥師未循明處方後就調劑,也將處2千元至1萬元以下罰罰鍰。
謝太太因有婦科疾病,好不容易懷孕,還是第一胎,27日因宮縮到院看診,醫師掃完超音波後,表示會開立安胎藥,因本身是護理人員,吃藥前習慣看藥名,返家途中驚見藥名不對勁,和平常吃的不一樣,上網查詢後,也確認不是宮縮藥物,而是孕期不能吃的禁藥,吃了恐會導致流產。她打電話到診所詢問,也確認藥師給錯藥,請她回去換藥。
▲高雄市衛生局今派員到診所稽查,證實院方確實給錯藥,分依醫師法、藥師法開罰。(圖/記者許宥孺攝)
衛生局指出,該診所醫師表示,書寫完手寫病歷後,委由行政人員協助鍵入電腦,但醫師未再次確認,涉違反醫師法第12條:「醫師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病歷,並簽名或蓋章。」等規定,將處2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另藥師受理處方時,針對可疑之處未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即調劑,涉違反藥師法第16條,將處新臺幣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平日執行醫療院所稽查時,會抽查病歷與調劑藥品是否正確,並提醒藥師受理處方,應注意處方上年、月、日、病人姓名、性別、年齡、藥名、劑量、用法、醫師署名或蓋章等項;如有可疑之點,應詢明原處方醫師確認後方得調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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