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新北市雙溪區9月初郭姓農民農舍遭人縱火,雖沒有人員傷亡,但導致農舍內2家犬死亡,動保處已將涉嫌人李姓男子依違反《動物保護法》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可處最高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回顧案發當時,住在新北市雙溪區李姓男子,懷疑離婚的前妻與同村郭男有曖昧,除不斷騷擾郭男及家人,更出言恫嚇要求道歉,郭男不予理會;李男憤恨難消,竟在今年9月3日深夜到郭男父親擺放農機具的資材室潑汽油縱火。警方獲報後,循線百公里追捕,7日凌晨將李男逮捕到案,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深夜地檢署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李男到郭男父親擺放農機具的資材室潑汽油縱火。
新北市動保處今日指出,雙溪區9月初發生的農舍遭人潑油縱火案,除導致農舍及屋內機具全毀,屋內飼養2隻狗並無逃出,當場死於火場內;因個人情緒問題造成2隻狗喪失寶貴生命,行徑惡劣,籲檢方應加重刑責。
動保處長楊淑方表示,依《動物保護法第25條》任何人不得宰殺或故意傷害動物,如導致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至200萬元罰金。
動保處表示,李男子與前妻育有小孩,已將男子個資提供社會局進行高風險家庭關懷,強化社會安全網。而本案兇嫌因為氣憤縱火,造成2隻狗死亡,應付出刑事責任,動保處亦與警方合作,對虐待動物行為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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