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公園去年3月30日爆發槍聲。(資料圖/ETtoday記者翻攝)
記者洪靖宜/高雄報導
高雄鳳山區鳳翔公園去年3月30日爆發槍聲,林姓男子與王姓男子因有債務及感情糾紛,撂來友人「阿凱」助陣找王男談判,雙方一言不和打成一團,林開槍想要殺王男,但子彈卻貫穿王的身體,接著射到「阿凱」身上後死亡,林男事後不但得賠死者爸媽,也要賠王男16萬餘元。
判決指出,王男與林男不僅因女人有上感情糾紛,還有借款債務問題,雙方鬧得不愉快,去年3月30日,林男與朋友「阿凱」相約要找王男談判,雙方到場後開始打成一團,林男看情況不對,隨即拿出準備好的槍枝,準備要射擊王男。
不過王男發現後,兩人搶奪槍枝,子彈先貫穿王男的右臂後,接著又射到阿凱左後背部外側體內,導致他休克死亡。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判16年、褫奪公權8年,持有槍械罪判4年,可併科罰金8萬元,應執行刑共19年6月。他不服上訴,二審改判依過失致死罪4年6月,其他駁回,合併共8年2月。
而阿凱父母提民事告訴求償900多萬元,法官判林男應賠600萬餘元;王男也因受傷住院,依醫藥費、看護費等求償44萬餘元,但法官認為雙方糾紛鬧出人命,王男也要負擔5%責任,依損害程度判林要賠王男16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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