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名男子從兒子7歲起,多次趁其熟睡時,偷脫褲子並藏匿,妻得知後要帶兒搬走,與丈夫爭執,火大向警方揭露。(示意圖/取自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男父從兒子7歲起,多次趁其熟睡,潛入房間脫去兒子褲子藏匿,兒子驚醒後發現沒穿褲子羞憤難當。去年8月底至9月初,兩度重施故技,第三次,兒子趁父親猥褻完事趁下樓時猛推一把,導致男子跌落1樓多處受傷,未久,妻子攜子欲搬遷卻與男子爭執,警方到場後,妻子當場揭露男子獸行;檢警偵辦起訴,桃園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名男子與妻子與兒子同住,據男童指控,2018年起至去年8月31日不詳時間,男子趁深夜或凌晨潛入住處2樓兒子房間,趁其熟睡不知抗拒之際,褪去兒子褲子致其下半身赤裸,並藏匿其內褲,男童驚醒後察覺內褲不翼而飛,羞憤不已。
去年8月31日凌晨,男子又趁男童熟睡,脫下其褲子導致下身赤裸,再度藏匿其內褲,男童驚醒後覺羞憤難當,向媽媽哭訴父親所為,母親則安撫後隱忍。未料,9月2日凌晨,男子三度重施故技,趁男童熟睡再度脫去內褲致下半身赤裸,並藏匿其內褲,男童驚醒後羞憤難當,見父親完事離開房間欲下樓,從其背後猛推一把,導致跌落樓梯成傷,經診斷為頭部挫傷、左側肋骨第5至第9根肋骨骨折等傷勢,但其父未提告訴。
同年9月8日,男童母親攜子離家遷居與男子起爭執,經警方到場處理,母子共同揭露男子獸行。桃檢檢察官複訊男子後依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嫌向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並建議加重其刑。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男子明知兒子為未滿12歲之兒童,因逞一己之私慾,心智發育尚未完全健全,對於性行為之智識及自主能力均未臻成熟,竟未克制情慾,對男童為3次猥褻行為,足見被告法紀觀念淡薄,且影響男童身心正常發展,所為實屬不該。惟念犯後坦承犯行,已知悔悟,審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乘機猥褻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本案還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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