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秉華(左)隨機殺害林姓騎士(右),抄佛經寄給法官。(圖/翻攝當事人社群)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新店區2020年3月發生隨機殺人,嫌犯王秉華與妻子發生爭執,持刀刺殺無辜的林姓男子,引起社會震驚,一審被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由於王男羈押日期5日將滿,高院裁定,6日開始延押2個月。
王秉華2020年3月13日外出,將車輛停放在新店區中正路上,因為晚餐問題,與妻子發生爭執,抽出預藏的生魚片刀,刺殺停在正前方的林姓騎士,接著叼菸返回車上。
王男被捕時,自稱「有精神疾病」,在律師的幫助下,聲請了多項精神鑑定,結果顯示患有「間歇性暴怒障礙症」。律師表示,王男小時曾因過動的關係,被視為「特教生」,因此開始感到自卑,從小就會看到幻覺、多次就醫,也持續服藥1年,後來因為雙親害怕影響發育,才停止服藥。
▼王秉華抄佛經寄給法官,希望能得到機會。(圖/記者吳銘峯攝)
此外,王男還與律師配合,在庭上哭泣,表達「想去靈堂上香」,以及抄寫經文寄給法官等等,還想跟死者家屬致歉,希望法官能給予機會。
不過,王男在看守所與妻子會見時,說得卻又是另一回事,他向妻子炫耀,當時事件出來,選的是他「最高的那一張」照片,看起來「好帥」,妻子也要求他,若碰上記者,一定要說「知道錯了」。
王男當時也說,自己是「演神、我很會演,反向操作」,到時候會堅持「沒有殺人」,是看到刀具、行車紀錄器,才知道發生什麼事,還說希望別關掉臉書、IG等社交媒體,藉此吸收粉絲,等他出獄以後,要走「8+9路線」。
▼王秉華曾向妻子炫耀「好帥」。(圖/記者吳銘峯攝)
案件經過審理,北院5月26日一審判定,王男涉犯殺人罪、罪嫌重大,依照《刑法》第271條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案件上訴到高等法院,由於王男7月6日執行羈押,羈押期3個月(到10月5日)將屆滿,且王男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的是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有相當的理由認為,王男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有繼續羈押的必要,10月6日開始延押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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