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撤銷泰源事件有罪判決 受難者家屬哽咽:他是家人永遠的驕傲

▲▼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圖/促轉會提供)

▲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圖/促轉會提供)

實習記者張鈞量/台北報導

促進轉型委員會2日舉行「促轉會平復泰源事件司法不法」記者會,公告撤銷泰源事件當事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鄭正成共6人的有罪判決。1970年關押在台東泰源監獄的當事人原計畫奪取警衛槍彈、釋放監犯並向世界宣告台灣獨立,因行動失敗被執政當局認定為叛亂並判處死刑。

促轉會代理主任委員葉虹靈指出,泰源事件初判江炳興等5人死刑,「人質」鄭正成有期徒刑15年6個月,覆判維持初判結果,此判決依法須經蔣中正核定;蔣中正一開始不知道本案已經有審判結果,在看過「事實真相及處理經過報告」、尚未看到判決前,就下了批示「應將此六犯皆判刑槍決」。此過程明顯可見總統事後介入軍事審判決定的可能,且量刑過程並非謹守罪刑法定主義、受政治考量左右,嚴重違反審判獨立與權力分立原則,牴觸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促轉會兼任委員徐偉群強調,本案5人雖然手段強烈,現實上沒有破壞國土、顛覆政府的可能,因此判決認定本件為叛亂行為,是以叛亂罪名壓制人民的言論自由,並阻斷人民表達政治主張的空間。而威權統治時期,人民不管是從行政、立法或司法都無尋求救濟的可能。5名受難者除了追求臺灣獨立的政治主張,更是展現了人民反抗威權統治體制,符合抵抗權之要件,其正當性與合法性的來源,乃是因憲法保障民主憲政秩序的內涵。

泰源事件受難者家屬代表江月瑋女士今天看到撤銷結果,數度哽咽、無法發言,由兒子代唸母親致詞稿。致詞內容指出,她要代表家屬感謝促轉會為大哥江炳興平反,希望父母與大哥在天之靈,能夠感到慰藉。江月瑋回憶,大哥江炳興一直是鄉里榜樣、父母驕傲,卻在威權時期思想管制下,成為家族50年來最大的禁忌。大哥被捕槍決後,半夜會有人拿手電筒朝家內猛照,相關監控跟打擾層出不窮,家人在恐懼中度過多年歲月,但大哥在大時代洪流裡,用生命灌溉自由,「他是家人心中永遠的驕傲」。

根據促轉會簡述,發生在1970 年2月的「泰源事件」,是一場由台東泰源感訓監獄政治犯們發起,以台灣獨立為號召的行動。他們計劃奪取警衛的槍彈,釋放獄友,印發「台灣獨立宣言書」,並利用廣播電台,向外國宣告台灣獨立,爭取各界響應。不過一切尚未展開,即因劫械引起的騷亂,讓行動被迫告終,參與者忍痛斷尾,逃亡山區。隨後警備總司令部在泰源監獄成立聯合指揮部,動員大量軍警搜捕,先後逮捕參與人員,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5人遭蔣中正親筆紅批核定死刑,並於同年5月30日集體槍決。

今日促轉會發布「平復泰源事件.有罪判決撤銷公告」,表示此案在促轉會調查下,在今年9月1日認定屬於應平復之司法不法案件,據此宣布泰源事件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鄭正成6名當事人的有罪判決,皆全獲撤銷。

▼促轉會公告撤銷泰源事件6當事人有罪判決。(圖/翻攝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臉書,下同)

▲▼促轉會公告撤銷泰源事件6當事人有罪判決。(圖/翻攝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臉書)

▲▼促轉會公告撤銷泰源事件6當事人有罪判決。(圖/翻攝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臉書)

▲▼促轉會公告撤銷泰源事件6當事人有罪判決。(圖/翻攝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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