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父親發現女兒懷孕,氣得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示意圖/翻攝pixabay免費圖庫)
記者陳俊宏/綜合報導
雲林一間國中邱姓音樂老師竟和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學生交往,一個月內發生三次性關係,還讓對方懷孕,因此吃上官司。二審法官判邱男3年4月徒刑。
判決指出,邱男分別在2020年1月19日上午9時許、同年月28日下午1時15分許、同年2月12日下午1時5分許,帶女學生到摩鐵發生性行為。後來少女父親發現女兒懷孕,氣得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女學生被帶到摩鐵。(示意圖/翻攝免費圖庫Unsplash)
邱男被護人認為,被告並非以一夜情方式滿足色慾,亦非單純利用少女懞懂無知進而發生性行為,乃因當時雙方為男女朋友,並未違反對方意願;且被告犯後處理態度良好,已賠償少女及其父親70萬元,請求減刑。
但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被告為人師表,未能恪守師生分際,反圖滿足一己性慾,已嚴重悖於師道倫常,與少女交往、性交,進而造成少女年幼懷胎受孕,戕害其身心健全成長及其對師長信賴。
法官說,且被告前於2015年間,曾因同此類型案件經緩起訴,竟不知警惕,再以類似手法為本件犯行,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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