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田男酒駕撞死李男。(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田姓男子(24歲)與友人到KTV喝酒狂歡後,酒駕以時速破百追撞騎著腳踏車要去賣菜的李男頭部重創不治,去年11月他得知被彰化地院判決5年6月後,又與羅姓友人(25歲)到同一家KTV夜唱,與林男在電梯內起爭執,羅男拿出西瓜刀砍人,田男也捲入其中,但獲不起訴,而羅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4月。
田男得知酒駕撞死李男後,酒測值達0.94毫克,事後還覺得愧咎,稱晚上關燈還會怕到睡不著覺,但對方要求賠償時還說沒錢「拿我命換」,彰化地院審理後,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將他判處5年6月有期徒刑。
依據判決書內容指出,2020年11月14日晚間,羅男與田、鄭及陳姓男子等人相約到KTV唱歌,唱到翌日凌晨2點半離開,搭電梯下樓時與林男起口角爭執,互相叫罵、推擠,田男及鄭男一度拿起滅火器、安全帽與林男對峙,羅男見狀則衝回停車處,從重機車置物箱內拿出預藏的西瓜刀朝林男後被偷襲揮砍。
羅男拿著西瓜刀大喊「乎你死」,林男的後背及頭頸部都被砍中,左上臂受有28公分長開放性傷口、右手韌帶斷裂等多處傷口,右側上背部有一道9公分的開放性傷口刀刀幾乎見骨,身上血流如注,現場血跡斑斑,自知闖下大禍之後,羅男被友人抱住拉開,立即逃離現場,並將西瓜刀丟棄,田男等人等人見狀,也立即離開現場;林男經送醫急救後,始倖免於難。
法官審酌羅男與林男素不相識,僅因友人發生口角爭執,就持西瓜刀猛力砍殺,犯後未能坦承全部犯行,多所矯飾,且未與林男達成和解,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4月,田男等人所涉妨害秩序罪嫌,另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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