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此給一條生路...82歲翁、76歲婦熟年離婚 急覓「第二春」

▲熟年離婚,卻又急著找「第二春」

▲老人家熟年離婚,仍然希望再找到幸福。(圖/示意圖/中壢美滿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老來伴」的根深觀念,是許多相處多年的夫妻分手難的要因!今年82歲,經營一家木工藝品店的張姓老先生,告訴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他在九月底與結婚51年的太太離婚,因為當年沒有辦理分別財產制,因此還付了婚後財產一半給配偶!離婚雖不到一星期,但因為希望快有個家,希望該中心協助找新對象。

張姓老先生灑脫地說:「離婚不是一件喜事,但可以是一件好事」,因為他會更成熟,更理性的找新對象,希望下半個人生過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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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今年76歲的王姓婦人告訴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她18歲時經媒妁之言嫁給當年25歲的老公,婚後發現老公只埋首工作,根本不懂體貼為何物?

這幾年才驚覺「結婚是一件喜事,但不一定是好事」,兩人在沒有經濟基礎、身心不夠成熟的狀況下踏入婚姻,對婚姻這個需要每天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現實生活,和需要智慧、良好溝通的婚姻來說,就不見得是好事。忍了58年,沒有必要為了另外一個人,去阻擋下一個40年的幸福生活,活到這個歲數,開心隨性就行了。

王姓婦人認為該找自己幸福,不顧兒女反對,與老公離婚,並且在離婚滿半年後,找上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希望「下一個會更好」。今年76歲,公職退休的趙姓男子也在幾經掙扎後,與結婚42年的老伴離婚,他說:夫妻在同一個屋簷下,如果觀念、想法、價值觀差異太大,夫妻根本無話可說,吃飯也沒有多餘的話說,分床睡,就像是兩個陌生人生活在一起似的,他認為與其相看兩相厭,倒不如彼此個給一條生路,離婚後他希望老伴也能找個能彼此溝通的另一半,而他只希望至少能互相溝通交流的枕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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