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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高齡社會來臨 桃園再推「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方案

▲桃園多項補助繼續僱用高齡員工計劃上路。(圖/勞動局提供)

▲桃園多項補助繼續僱用高齡員工計劃上路。(圖/勞動局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超高齡社會來臨,為鼓勵雇主持續僱用年滿65歲的退休員工,桃園市政府繼率先全國創新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今年首年受理申請、協助71家企業、繼續僱用逾250位高齡勞工後,目前首度開放「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等就業促進方案,即日起迄10月31日止,受理2022年度計畫申請收件,歡迎事業單位提出。

市府就服處4日表示,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人口結構發展下,15歲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逐年下降,如何延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退離職場為桃園市重要就業議題。▲桃園多項補助繼續僱用高齡員工計劃上路。(圖/勞動局提供)

今年首度開始辦理「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鼓勵雇主持續僱用65歲員工,藉由薪資補助鼓勵企業留用將屆退的員工,若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成、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000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000萬元,最長可領取18個月的薪資補助,合計補助25萬8,000元。▲桃園多項補助繼續僱用高齡員工計劃上路。(圖/勞動局提供)

為協助中高齡勞工求轉職、待業者再就業,桃園市就服處持續透過各項就業促進方案,提升中高齡勞工就業媒合機會,如推出全國首創「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藉由就業獎勵鼓勵退休或退出勞動力市場勞工重返就業市場,設籍桃園市年滿50歲以上的中高齡、高齡者,經勞動局就業職訓服務處推介並就業滿90日,核給1萬元就業獎勵金。

另推動「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中高齡、高齡勞工職場學習及再適應的機會,可申請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與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另為打造中高齡及高齡友善就業環境,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在職勞工,排除因體能退化所生工作障礙,提供就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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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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