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0/12百貨量販恢復「禁用免洗餐具」 違規最高罰6000元

▲雙北餐飲內用解封首日,百貨美食街,人潮。(圖/記者蔡惠如攝)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北市府2016年起推動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使北市府、市府委外場館、夜市攤商、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等改用不鏽鋼餐具;但在5月全台新冠肺炎爆發,北市府決定放寬,暫時放寬使用一次性餐具,以防疫優先。面對現在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北市府5日證實,自10月12日起恢復「禁用一次性餐具」規定,實施單位包括百貨公司、量販店和機關學校餐廳。

2019年環保署公告修正免洗餐具限制使用規定,新增百貨公司業、購物中心及量販店業,內用不得提供「各類材質免洗餐具」,北市府選擇在同年9月2日函報環保署,使北市全數55處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自109年1月1日起實施,預估每年可減少約2千萬個免洗餐具。

但5月碰到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北市府決定暫時放寬使用一次性餐具,選擇以防疫優先,不要做懲處或開罰。

面對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台北市資訊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5日表示,已有發函給被列管業者,包括54家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12家量販店,以及機關學校餐廳等,由於疫情已經趨緩,所以10月12日起恢復禁用免洗餐具;今日將會開始輔導說明,12日正式開始稽查,倘若有業者違規,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規定,開罰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