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國會議員尹美香過去涉嫌侵占慰安婦募款,濫用於繳納罰款、餐費、聘請瑜珈教練費等。(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羅翊宬/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無黨籍國會議員尹美香(윤미향)過去曾擔任支援慰安婦的公民團體「正義記憶連帶」理事長,去年時曾遭外界質疑長期濫用慰安婦機構募款,包括將募款購入土地以低價轉賣等。如今在起訴書中證實,檢方研判尹美香10年來曾高達217次盜領慰安婦捐款,不僅將募款用來出入知名餐廳、上瑜珈課,甚至還拿來繳罰款。
根據韓媒《News1》、《韓聯社》、《朝鮮日報》,南韓國會議員全珠惠(전주혜,國民力量)今(5)日從法務部掌握到尹美香的起訴書。檢方在內文中指出,尹美香從2011至2020年之間曾涉嫌侵占慰安婦募款達217次,總金額高達1億37萬韓元,每次盜領時的款項從幾千韓元至數百萬韓元不等。
檢方在起訴書中的犯罪一覽表中指出,尹美香通常透過金融卡提領、或是銀行轉帳等方式領取使用慰安婦募款金額,期間雖有部份款項確實用於購買慰安婦奶奶的禮物、建立和平碑、慰安婦宣傳活動等紀錄,但相當以上的金額卻用於私人在餐廳上的費用、食材店消費、休息站與免稅店等。
其中,尹美香曾於2015年3月在XX排骨、XX豬肉等高級烤肉餐廳用慰安婦募款各消費26萬韓元、18萬4千韓元,同年7月又在某糕餅店消費逾1萬7400韓元,甚至還將20萬韓元做為聘請瑜珈教練的費用。
尹美香還涉嫌將慰安婦募款用於繳納私人的罰單與醫療費用。從犯罪一覽表來看,尹美香2016年4至6月曾數次動用慰安婦募款,繳納3萬2千韓元至8萬韓元不等的廂型車超速罰單。此外,尹美香2017年還曾將200萬韓元從「正義記憶連帶」的銀行帳戶轉帳至自己的私人帳戶,2018年動用25萬韓元繳納綜合所得稅。
▲慰安婦被害者李容洙曾於去年5月召開記者會痛批尹美香。(圖/達志影像)
對此,尹美香5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強烈抗議,痛批朝鮮日報在文中將檢方的起訴書視為既定的犯罪事實,不斷以此進行人身攻擊。其實早在去年5月25日,尹美香就曾遭高齡90多歲的慰安婦李容洙(이용수)召開記者會痛批,其在過去30多年來藉慰安婦名義欺世盜名、吃香喝辣,被質疑其財務狀況不透明。
據悉,尹美香去年9月被依違反補助金管理法、地方財政法、詐欺、捐款金品法、業務上侵占款項、準詐欺、業務上瀆職、公眾衛生管理法等嫌疑起訴。而原本身為共同民主黨(執政黨)黨員的尹美香,因還涉及不動產信託疑雲,今年6月22日遭指導部從黨員名單中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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