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度車內狂震人夫!健身房小三:小聲的叫…「在收縮」氣壞正宮

車震。(圖/達志/示意圖)

▲小三3度車震人夫,遭正宮求償辯稱「被硬來」,但法院不採信她的說詞,判賠30萬元。(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戴若涵/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人妻發現,小三與丈夫3度在車上激情,2人還用IG互傳鹹濕訊息,氣得將小三告上法院,求償100萬元,並於2021年年初與丈夫離婚。雖然小三辯稱自己是遭人夫強迫的,但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不採信她的說詞,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確定。

正宮主張,小三小君(化名)明知擔任職業軍人的丈夫有老婆,竟仍於2019年8月14日深夜11時許,在屏東縣某國小司令台附近,與丈夫大玩車震;同年月15日凌晨2人又到某廣場,再度於車上發生性行為;同年月18日凌晨小君3度偷偷與丈夫在車上幽會、口交。另外,2人還用IG大聊曖昧訊息,讓正宮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擔任健身房業務的小君辯稱,她是被人夫強壓頭逼迫口交的,與人夫發生性行為並非出於自願,雖然她有與人夫互傳訊息,但正宮求償的精神撫慰金金額過高,應該以不超過2萬元才適當。

但屏東地方法院勘驗小君與人夫的對話發現,雙方曾用IG文愛,互傳「嘴唇很可以,想咬一次,然後到脖子,慢慢往下親妳的鎖骨」、「心癢癢」、「可以嗎?」、「可以,看你」、「有穿內衣嗎」,面對人夫詢問「要解開嗎」,小君還回一個愛心圖案。

人夫再進一步詢問小君,「妳要脫嗎?」、「脫」、「我幫妳還是妳自己」、「我要摸囉」、「一邊舔一邊揉奶」、「從奶親到肚子」、「慢慢的舔」、「小聲的叫」、「越X越深」、「裡面在收縮」、「要射哪裡」、「勿內」,雙方一來一往互傳鹹濕訊息。

法院最後不採信小君的說詞,判她應賠償正宮30萬元;小君不服判決結果,決定上訴至高雄高分院,但法院審理後,將她的上訴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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