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張姓男子2019年疑似對未成年少女性侵,事後被交保引發受害少女親友不滿動用私刑凌虐,並逼迫脫光衣物以辣椒水噴灑下體,過程還以手機拍攝還上傳臉書進行公審。(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張姓男子2019年間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事後獲得交保,受害少女親友不滿將張男約出帶到桃園市蘆竹區偏僻處動用私刑,剝光張男毆打再以辣椒水噴灑下體,還以手機拍攝過程上傳臉書網站公審,檢警查出涉案人包括2名邱姓與3名郭姓男子,另還有7名少年涉案;桃園地院審理期間,5名涉案成年人與張姓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法官審結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5人應執行20到60天不等拘役,李姓少年與6名少年則交由桃園少年法庭審理,性侵部分仍由檢警偵辦中。
2019年間在臉書流傳一段私刑影片,遭剝光衣服的張姓男子被12名男子毆打,還以辣椒水噴灑下體,喝令其大聲喊出姓名、住址,影片長度為2分33秒,影片中男子被一群人大聲呼喝,大罵「敢強姦13歲小女生」,男子下體被噴灑辣椒水痛得哇哇叫,私處整片紅通通的,男子痛到轉身還被痛罵。
蘆竹警方循線查獲5名成年男子與7名少年到案,桃檢查出,李姓少年懷疑13歲小女友遭人性侵,2019年4月8日晚間,夥同28歲邱姓、24歲邱姓、26歲郭姓、24歲郭姓、22歲郭姓男子與6名少年,將張姓男子約出並以車子押到蘆竹區一處偏僻的產業道路,一行人抵達後就把張團團圍住,分持球棒、安全帽痛毆,造成其左小腿流血、骨折與全身多處瘀傷,隨後李姓少年逼張脫光衣物,持辣椒水噴其下體,旁人則持手機全程錄影,散布給在場者並輾轉外流至臉書,甚至被轉PO到臉書社團被網友公審,檢方偵結依傷害、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嫌向地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張姓被害人事後向警方報案,包括邱姓男子在內5名成年人,事後皆與張姓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換取法院輕判,桃園地院法官近日分依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散布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處5人應執行20至60日不等拘役,得易科罰金;李姓少年及6名少年交由少年法庭審理,性侵部分則由檢警偵辦中,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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