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因性侵及勒索2名女子,被法院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圖/記者黃孟珍翻攝)
記者黃孟珍/苗栗報導
苗栗縣1名22歲的陳姓男子平日以做粗工為生;2020年3月上網佯稱提供「荷官」工作為由,連續拐騙2名女子前往摩鐵面試,2人都遭到陳男性侵,再以威脅將裸照散佈網路為由,向2女勒索金錢,苗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取財罪,宣判陳男有期徒刑5年。
法院判決書指出,陳男在去年3月間,透過網路佯稱可以提供「荷官」工作為由,先是約了A女前往苗栗市1間摩鐵進行面試,A女竟不疑有他前往赴約,陳男與A女在汽車旅館房間內,先要求A女替他按摩,再推倒A女於床後,伸狼爪撫摸A女胸部及下體;雖A女出手推擋及拒絕,但陳男恫嚇「如果我用全力,剛剛妳的手就斷了」,進而性侵A女。
陳男得逞後,A女受辱急欲離開,但陳男威脅A女簽訂工作契約並拍攝雙證件,還要求付3萬元工作押金,並恫稱若不給付押金而違約,就要拿A女雙證件照片向地下錢莊借錢,使A女心生畏懼,交付金飾2只及現金3萬元給陳男。
▲B女男友趁交付贖金時,夥同多名友人將陳男打趴在地。(圖/民眾提供)
另在1個月後,又用同樣手法,再次拐騙B女前往摩鐵面試,但B女於簽立工作契約後反悔欲解約,陳男遂以刪除雙證件照片為條件要求B女拍攝裸照及影片,再恫嚇B女若不與他發生性行為,會將裸照散布於網路,不顧B女哭求拒絕,性侵得逞。
就在B女脫身後,陳男仍以裸照威脅B女支付7萬元贖回;B女不堪受辱向男友告狀,趁交付贖金機會,揪朋友一同將陳男打趴在大街上,民眾見狀趕緊報警,陳男罪刑也一併被查出。法院審理後,認為陳男為逞性慾之滿足,竟恣意對2女為強制性交犯行,侵害性自主決定權,使其等承受難以抹滅之傷害,影響身心健康,又出言恐嚇以索討錢財,危害財產安全,危害社會治安,依強制性交罪、恐嚇取財罪,判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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