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男強拉女子至公廁外草地以手指性侵得逞。(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62歲張姓男子有性侵前科,今年5月間於豐原火車站發現1名18歲女子在等人,他以看手相為由上前搭訕,將女子帶到附近公園稱自己是「歡喜佛」,看見女子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導致運勢不佳,須跟他性交才能轉運,隨後把女子強拉至公廁欲性侵,但張無法勃起,女子也不願配合,最後張又把女子拉到外面草地,以手指性侵得逞。台中地檢署6日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將張男起訴。
起訴書指出,張男曾涉妨害性自主案件,遭台中地院判刑11年,至2018年3月間出獄。張男今年5月12日晚間於豐原火車站附近,發現1名18歲女子正等人網購面交,他認為女子年輕涉世未深,上前以看手相為由向其搭訕,並相約翌日同一地點見面。
隔天女子依約出現,張男稱車站附近太黑,須到附近豐原慈濟公園,有媽祖神像比較靈驗、且公園公廁比較明亮,張男又說,女子因遭前世男友鬼魂糾纏,導致運勢不佳,他是歡喜佛,只要跟他性器接合就能轉運,但女子不願配合,張遂將她強拉進公廁,將廁所門反鎖,硬脫下女子褲子猥褻其下體、胸部,不過張無法勃起,隨後又將女子拉到公廁外的草地,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得逞。
過程中女子不斷表示「很痛」、「我不要」,但張男不理會,還說「趕快做完就可以走了」,事後女子不敢報警,張還持續打電話騷擾女子,經女子家人發現後報警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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