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陳姓男子為拳擊手,竟在家中對妻子施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超痛!北市陳姓男子從小訓練拳擊項目,就讀體育學系畢業,但他婚後於家中對龔姓妻子施暴,妻子受不了暴力行為,憤而報警,警方到場協助後,龔女將臥室衣櫃打開對警察檢舉「這有槍」。陳男見狀辯稱是拿來防身用,經鑑驗後為具有殺傷力槍枝。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違反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他提起公訴。
起訴內容指出,今年2月20日晚間9時許,陳姓男子(38歲)在家中對龔姓妻子動粗,龔妻遭到他重力施暴後,無助撥打110報案,警方抵達現場後,龔女竟直接將臥室衣櫃打開,當場檢舉陳男藏槍在裡面,陳男在現場不斷向警解釋「這是防身用」。
警詢、偵查時,陳男大翻供,不斷辯稱「這槍跟子彈不是我的,都是我妻子的」,槍枝經檢驗後,為具有殺傷力改造的槍枝,子彈10發(試射餘7發),檢察官根據到場警查獲現場經過證詞及槍枝鑑定書,認定陳男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及持有子彈罪,建請法院從一重論,沒收違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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