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30歲男子2019年6月趁女友與2閨蜜吃飯,竟對身障女帶到房間內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世賢/基隆報導
基隆一名30多歲吳姓男子,趁陳姓女友及其兩名閨密在家中吃飯後,對中度身心障礙的閨密小美(化名)伸出狼爪、性侵對方。隔日小敏搭車時遇見吳男,新仇舊恨湧起,直接跑到派出所提告性侵。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吳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吳姓男子有妨害性自主前科,平日無業與陳姓女友同居。2019年6月,吳男與陳女約另2名閨蜜到家中吃飯,飯後吳男竟獸性大發,將有身心障礙的小美帶到房間內,小美懵懂未知,遭吳男性侵得逞。
事後小美身心受傷,隔天搭車時又在街上看到吳男,一時新仇舊恨湧心頭,當下跑到警局怒告吳男性侵。檢警偵訊時,吳男否認犯行,但在場的陳女及另1名女性友人證稱,案發當天確實有聽到吳男與小敏在屋內發生性關係。
案經檢察官起訴,法官在審理時,採信被害者說法外,也認定「確實看到吳男將被害人帶至房內性侵」之陳姓女友與另1名閨蜜說法屬實,法官認小敏為中度身心障礙者,對於性方面懵懂無知,吳男觸犯乘機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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