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針對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今年7月酒駕撞傷女騎士,遭涉《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但檢察官卻做出「不起訴處分」一事,國民黨文傳會今(6日)不滿結果,質疑有特權黑手介入調查過程,並喊話,中華民國只有一套法律,不可以因為有黨證而變更執法標準。另外,文傳會也譏諷,總統蔡英文講「謙卑謙卑再謙卑」,似乎被綠營高官解讀成「千杯千杯再千杯」,請綠營政治人物自重。
▲丁允恭。(資料照/記者吳銘峯攝)
丁允恭7月14日清晨在高雄前鎮區成功路、復興路交叉口,酒駕撞傷一名女性機車騎士,但由於酒測值0.23mg/l,未達法定0.25mg/l的「移送」標準值,當下警方依規定製作「刑法185-3第2項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若不合格就隨案移送,合格則函送;後來,丁允恭通過測試觀察紀錄表中走直線等項目,警方製作完資料後,依涉《公共危險罪》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如今案經調查,檢方認為,丁允恭上述測試均合格,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故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國民黨文傳會6日質疑,民進黨是不是自訂兩本六法全書?一本是普通民眾適用,另一本是綠營高官適用?
「丁允恭不起訴理由竟是『酒後沒有語無倫次、呆滯木訥與咆哮』,因此『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的危險程度。」文傳會指出,用客觀的酒測值送辦,卻因有主觀空間的人為評估而脫罪,難道每位國人的酒駕標準不一樣?這不免讓人懷疑:有沒有特權黑手介入調查過程?有沒有因為是公眾人物而差別待遇?
文傳會表示,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幾乎已成為綠營府院黨發言系統的「優良傳統」,現任總統府發言人Kolas Yotaka及前民進黨新聞部主任孟義超,都曾因酒駕遭公共危險罪送辦,Kolas 還因此被判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文傳會認為,蔡英文講「謙卑謙卑再謙卑」,似乎被綠營高官解讀成「千杯千杯再千杯」,請綠營政治人物自重,切莫貪杯誤事,更不可貪杯誤國,否則將成社會大眾的負面示範。更重要的是,中華民國只有一套法律,不可以因為有黨證而變更執法標準,否則打擊基層員警執法士氣,更是動搖憲政與法治的民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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