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撩人夫:要剝你!吃了會「又強又硬」…鄰居小三辣留床照GG了

▲▼交往,告白,情侶,結婚,曖昧,劈腿,出軌,小三,外遇。(圖/pixabay)

▲台南人妻發現丈夫外遇怒告小三,法院判小三應賠償15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戴若涵/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人妻2018年起因發現丈夫拿回家的生活費變少了,懷疑丈夫外遇,隔年底又在丈夫手機LINE中發現曖昧訊息,這才確認丈夫確實出軌了,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小三應賠償正宮15萬元,可上訴。

正宮主張,小三明知道丈夫是有老婆的人,竟仍於2015年起,多次向丈夫索取金錢,並與丈夫發生婚外情,讓大精神上受有相當大的痛苦,決定向小三提告求償60萬元。

正宮也提出證據,其中包括2019年9月間,小三與丈夫在旅館房間床上的依偎合影,還有2人的LINE訊息,內容包括「可以碰妳嗎?」、「你又不想」、「只問妳這次可以嗎?」、「嗯嗯」、「妳要幫我剝殼嗎?」、「要撥(剝)你,讓你頭昏,這樣開心嗎,吃了會強喔,又強又硬」、「去忙吧,老婆」等。

小三辯稱,與人夫只是認識多年的鄰居及同學,LINE中的曖昧訊息是人夫單方面傳給她的,她並沒有搭理,至於她與人夫在床上的合照,則是她與妹妹、人夫一同到海邊遊玩後,到旅館房間沖洗身體,玩鬧時由妹妹拍下的,否認有曖昧情誼進而同宿。另外,她指出,正宮早在2年前就知曉,已過了請求權時效,請求法官將訴訟駁回。

法院勘驗相關事證後指出,小三與人夫是多年同學、朋友關係,雙方也各自有家庭,更應該謹守男女分際,但她與人夫共同出遊,還拍下親密合照,逾越一般正常友誼交往的界線,且人夫還稱呼小三為老婆,法官不採信其說詞,判她應賠償正宮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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