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前議員王焜玄賄選案 遭解職後獲判緩刑5年定讞

▲▼王焜玄代兄出征轉戰縣議員當選卻因涉賄遭收押。(圖/記者翁聖勳翻攝,下同)

▲王焜玄涉賄選,遭判緩刑定讞。(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無黨籍的嘉義縣前議員王焜玄,2018年間參選縣議員時被控現金賄選,遭檢方提起公訴及當選無效之訴。其中當選無效之訴去年判決當選無效確定,王遭解職;至於刑事賄選部分,二審將他判刑2年、緩刑5年。這部分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王焜玄當時參加嘉義第6選區的縣議員選舉,他的胞兄是竹崎前鄉長王焜弘。當時檢調單位掌握情資,發現王焜玄疑似以現金買票,因此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有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6年。

案件上訴後,台南高分院曾經傳喚收到現金的證人,證人表示,當時王焜玄與另名劉姓男子前來,詢問附近有效票多少票?2人離去不久後,劉姓男子又轉回證人家中,並以每票1000元的價格,交付現金給與證人。證人因此舉報。

王焜玄否認犯罪,辯稱自己是政治素人,不懂選舉生態,而當時行賄買票者並非自己競選團隊人員,對於有人為他買票,他一點都不知情。另外王焜弘也出庭為胞弟辯護,宣稱買票者乃是感念他在地方上的建設,自發性、主動買票,胞弟全然不知情。二審法院最後雖然認定有罪,判刑2年;但給予其自新機會,因此宣告緩刑5年,並於判刑定讞後繳納公庫15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在地方上頗受矚目,因案發時嘉義還有兩起縣議員賄選案,三起案件互為比較。一件為嘉義市前副議長郭明賓賄選案,他最後認罪,遭判刑2年、褫奪公權7年,已於去年入監服刑。另一件為5連霸市議員廖天隆遭控賄選案,他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承辦檢察官在起訴書請求減刑,但蒞庭的公訴檢察官卻認為不應減刑,最後廖天隆以死明志,2019年2月間在議員研究室燒炭自殺。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