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王」拉票挨罰60萬 陳學聖抱怨:楊烈幫蔡英文助選只罰50萬

2021年10月7日 18:28

▲陳學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陳學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蘇晏男/台北報導

2021年1月16日舉行時任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投票時,國民黨前立委陳學聖在臉書表示「投下罷王一票」,被桃園市選委會依違反《選罷法》罰60萬。對此,陳學聖今(7日)坦承此事,並藉此事向民眾喊話10月23日一起罷免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他自嘲,如果希望成功的選民,請趕快努力動員,不要跟進他「臨門一腳」被罰錢。

陳學聖當天臉書寫道「眾志成城,罷王必成,下午兩點,投下罷王一票!大家加油!還差一點點!」但在發文後約半小時,他經網友提醒,告知他的發文疑似有向民眾拉票,票投特定選項,恐已違法,他也緊急移除修改相關文字內容。

時過數月,網紅「四叉貓」在臉書「劉宇」7日重提此事。他表示,今年1月16日罷免王浩宇投票日的下午2時11分,陳學聖在臉書發文要大家去投下罷免票,雖然被網友提醒後有修改,但編輯紀錄依然能看到,由於當天結束投票之前(下午四時)不能用任何方式宣傳,所以被罰了60萬,然後陳的訴願又被駁回,本案維持原處分。

對於自己因此被罰60萬,陳學聖7日下午在臉書回應,「求仁得仁!」原不想多說,但因剛有記者來問,就乾脆和大家說清楚。他坦承,自己在罷免王浩宇投票當天,於臉書貼圖文告訴大家自己已投完票,也鼓勵選民踴躍出來投票;但有人向選委會檢舉他違反《選罷法》,經選委會開會決議,認定他雖很快修改少許文字,但已有4000多人觸擊,298則留言,27次分享,顯有造成影響,所以罰了60萬。

但陳學聖也提到,而藝人楊烈2016年幫總統蔡英文助選,投票當天在臉書貼文,也不過只罰了50萬,「我罷免議員就60萬,你覺得呢!」

接著,陳學聖說:「好吧!如果選委會結論真是如此,朋友和我說,就算『求仁得仁』,幫大家實踐了心願,也是台灣第一起因罷免被罰款,犧牲是值得的!」

他喊話,10月23日還有一起罷免陳柏惟大案,如果希望成功的選民,請趕快努力動員,不要跟進他「臨門一腳」被罰錢,這錢可以幫助很多貧弱家庭的,所以就有決心的,讓投票一次到位吧。

分享給朋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