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在速食店上班外遇同事到雙北汽車旅館激戰31次。(示意圖/Pakutaso)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曾姓人妻在速食店上班與趙姓同事發生將近1年婚外情,開房間激戰31次,林姓人夫得知遭背叛,深受打擊,怒告小王求償80萬。小王喊冤不知道曾女有結婚更沒發生性行為,曾女出庭當證人打臉「他說想要多一個人照顧我,我可以不用離婚,之後開始交往。」法官勘驗2人LINE對話、開房間刷卡紀錄,認定小王須賠人夫35萬元。
人夫主張與妻子從2004年結婚迄今,妻子在速食店工作,但沒想到卻在2019年9月到2020年6月間與趙姓小王發生婚外情,導致他受有精神痛苦,甚至必須接受治療,對此氣得向趙姓小王提告求償80萬。
小王喊冤表示,他與曾女是清白,而且人夫僅告他一個卻沒對妻子求償,顯見他已經原諒妻子,已經恢復婚姻圓滿及幸福,縱使他有精神上損害,也不是他造成的,再者,自己生活狀況不佳、經濟條件不寬裕,求償80萬過高。
▼人妻外遇出庭成證人身分,大方坦承與小王交往過程。(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王萬萬沒想到曾女出庭當證人打臉「清白說」更大方表示2人聊天過程中有聊到家庭狀況,對此趙男知道她與丈夫感情有些問題,對此趙男對著她說「想要多一個人疼愛妳」甚至對她表示可以不用離婚,繼續照顧家庭,於是答應交往。
承認外遇的曾女,向法官表示2人從2019年9月到2020年6月間,在板橋美麗殿商旅等多家旅店平均每週發生2次婚外情的性行為,交往期間趙男時常約她出去約會,次數大約每週2至3次,但她強調「主要是去吃個東西,然後去旅店開房間性行為」房間費用都是由趙男以信用卡刷卡方式支付。
法官審理勘驗2人的Line對話紀錄發現,趙男甜蜜:「疼您無極限」,證人曾女回:「想到在你身上睡翻」等語,趙男接著又傳:「愛翻了」等,認定2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判趙男須賠償人夫3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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