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隊長吳漢中涉嫌洩漏刑案偵辦秘密,犯後認罪獲得緩起訴 。(資料照/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刑事局偵一大隊第二隊隊長吳漢中,涉嫌台北市刑大任職期間,因為期待朋友幫忙關說升遷,3度將偵辦中的毒品案、青山宮槍擊案資料,傳給巫姓友人,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吳事發後坦承犯行,獲緩起訴處分,但因高檢署認為應再確認,吳過去的工作表現情形,將案件發回重查後,台北地檢署8日再次給予緩起訴。
檢調接獲情資,吳漢中在2017年11月間,2度將台北市刑大偵辦中的運毒案件機密,包含嫌疑人個資、查緝單位、毒品數量等報告文件,透過LINE傳給友人巫姓男子,日前因巫男涉賭博案件遭偵辦,檢警查扣手機發現洩密情事。
檢警調針對吳漢中發動搜索約談後,又發現吳漢中另外也把台北市萬華區青山宮槍擊案偵查報告,傳給巫男,吳一開始辯稱要把資料傳給北投分局吳姓警員,因為吳警和巫男的名字後面2字一樣,所以搞錯對象。
但吳警作證表示,認識吳漢中但不熟;而巫男則爆料,曾透過陳姓醫師朋友,幫原本在刑事局內勤工作的吳漢中,「喬到」台北市刑大外勤工作,吳漢中才坦承犯行。
檢察官認為,吳漢中因感謝巫男曾協助幫忙關說職務調動,為證明自己辦案能力值得信賴,同時希望再獲得升遷機會,考量吳最終坦承犯行,依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案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後,確認吳漢中過去人事考評無不良紀錄,仍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條件是繳交國庫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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