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葉姓婦人與林姓女子共組家庭,並與林女6歲兒子3人同住,今年2月間葉女為管教男童竟持水管痛打成遍體鱗傷,還造成左手第3指骨折與右手小指骨折等傷勢。(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葉姓婦人與林姓女子共組家庭,同時還與林女6歲兒子3人共同居住,今年2月間,葉女因管教男童突然情緒失控,持水管朝男童痛打,導致遍體鱗傷,其中左手與右手手指都有骨折傷勢,林女發現後帶男童到醫院治療,醫護人員懷疑受虐通報警方處理;葉女在檢方複訊時坦承犯行,林姓男童也承認阿姨對其很好,但不乖就會受罰被打。檢方偵結依家暴傷害罪嫌將葉女提起公訴,並建請地院依兒少福利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檢警調查,43歲的葉姓婦人於今年2月23日上午8時許在八德區住處,因對6歲林姓男童管教問題突然情緒失控,持水管朝男童身上痛毆,導致其臉頰瘀青腫脹、雙肩鈍挫傷、上背至四肢與臀部大片鈍挫傷,甚至左手第三指與右手小指都發生骨折等傷勢,同住的林女發現後帶男童就醫,醫護人員發現男童混身是傷懷疑受虐,因此通報警方處理。
檢方複訊葉女時,葉女坦承不諱,辯稱男童不聽話時候才會動手管教,情況較輕時以罰站方式處罰,嚴重時就會罰半蹲,這次是因重複犯錯才出手毆打,當天自己情緒失控才下重手管教;男童也證稱,阿姨平常與媽媽對他都不錯,出去玩還會買禮物給他,但他做錯事或不乖,阿姨就會打他、罰半蹲。林女也作證,因兒子重複犯錯,葉女才會出手管教。
檢方根據林女與男童證詞、醫院診斷證明等資料佐證,偵結依家暴傷害罪嫌將葉女起訴,並建請法院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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