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巨前總裁陳木元違法亂飛被起訴 聲請發還900萬直升機遭駁回

▲國巨前總裁陳木元無照直升機案,台東地檢署日前起訴。(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國巨前總裁陳木元價值900萬的直升機被扣,日前向台東地院聲請發還被拒。(圖/記者楊漢聲翻攝)

記者林冠吟/台東報導

國巨前總裁陳木元去年被發現,無照駕駛直升機R22在台東起降被逮後,除被依法起訴外,也被扣押其價值900萬元的Robinson-R22直升機。日前,陳木元向台東地院提聲請發還,台東地院審理後卻認為,直升機為重要證物,且檢察官曾向地院聲請宣告沒收,裁定駁回陳木元的聲請。

去年10月,陳木元被民眾檢舉,多次駕駛R22直升機在東海岸起降,經檢警蒐證後,確認陳木元涉有重嫌,加上其直升機有效檢定證過期,同時陳木元也無合格的體格檢查,訊問後,當場查扣Robinson-R22直升機1架,對陳木元諭令25萬元交保,並暫時將直升機發還給陳木元的黃姓管家保管,同時也依違反《航空法》將陳木元起訴。不過陳木元則堅稱自己沒有駕駛直升機。

日前,陳木元向台東地院提出聲請,希望可以發還直升機,認為法院查扣其直升機作為證據之必要性有所不足,且無毀損滅失之虞,更無從證明查扣直升機和陳木元的犯罪行為相關,若真有扣押必要,也希望法院可以保障其居家生活隱私,並兼顧避免證物遭到毀損滅失,請求將直升機搬離他家,改由法院自行保管,或移至適當場所。

台東地院審理後卻指出,陳木元因被控使用未領適航之航空器飛行,更未領檢定證及體格檢查及格證,就從事飛航等罪嫌,其所查扣之直升機與本案待證事實具有相當關聯,且直升機被檢察官認為是「供犯罪所用之物」,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因此視直升機為重要證物。

至於陳木元向法院請求將直升機搬離其住處等要求,法官認為,陳木元與其管家對於查扣的直升機之養護、管理,相較於法院或他人,明顯更為熟悉也專業,目前被查扣之直升機所停留在地的地方,也具有相當私密性,其進入密碼僅有陳木元和管家知道,無第三人進入接觸之可能,因此認為無變更扣案直升機之保存方式必要,駁回其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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