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南警分局執勤防制噪音及改裝車輛違規,少數車主不當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共取締21件違規案件。(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雙十連假加上疫情趨緩,預估將會有大批遊客湧入觀光景點,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會同環保局特別針對轄區內易生危險駕駛路段,於昨(8)日夜間辦理「防制危險駕車暨取締違法改裝、噪音重機車」聯合稽查勤務,主動攔查檢驗,共取締20餘件違規案件,展現雲警壓制改裝重機車、危駕噪音囂張行徑的決心。
少數重機車違法改裝衍生噪音,噪音影響夜間安寧,法改裝亦對交通安全造成隱憂,為有效遏止改裝、噪音歪風及防制危險駕車,斗南警分局於昨夜在古坑鄉夜遊熱點擴大執行專案勤務,由縣警局交通隊指導,並同步配合環保局實施聯合稽查,除取締改裝車噪音也針對無照駕駛、設備不全及逆向行駛等違規加強取締。
▲斗南警分局於昨夜在古坑鄉夜遊熱點擴大執行專案勤務,由縣警局交通隊指導,並同步配合環保局實施聯合稽查。(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斗南警分局表示,警方以強力執法手段,有效防制噪音及改裝車輛違規,少數車主不當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等共取締21件違規案件,展現警方執法決心,絕不容許噪音車深夜橫行擾民清夢,以維護交通秩序及社會安寧。也提醒,重機違法改裝所引起環境噪音令人反感,請勿擅自改裝車輛製造噪音。
雲林縣警察局局長朱宗泰表示,利用夜間時段主動攔查檢驗取締改裝、噪音重機車,進行現場噪音檢測,依噪音管制法規定,經測量後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者,可處車輛所有人新臺幣1800元-3600元,並通知限期改善;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處新臺幣6000元-24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斗南警分局利用夜間時段主動攔查檢驗取締改裝、噪音重機車。(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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