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張乃文/台北報導
有國人在國外施打過第一劑疫苗後,對於回台接種第二劑的安排,指揮中心日前也說可向地方衛生局登記施打。不過,有台商在中國大陸打過第一劑國藥及科興的滅活疫苗,與國內目前核准EUA的mRNA及腺病毒疫苗不相同,且未有國際研究證實可混打。對此,指揮中心表示,ACIP小組有討論過,基本上間隔28天後「任何一種都可以。」
針對國外廠牌疫苗,包括BNT、莫德納及AZ等,國際上有做過混打實驗。不過,有民眾好奇,自己施打第一劑為中國大陸的國藥或科興,為滅活疫苗,是否可與其他廠牌混打。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ACIP小組的專家們有討論,假設是在國際認可,但台灣並未核准上市疫苗,想要施打第二劑以間隔28天為主,目前臨床上並未有針對中國大陸疫苗與其他廠牌混打的研究,專家意見是「任何一種都可以。」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東南亞國家應該有不少相關的混打情況,如:泰國有大規模施打過科興+AZ,也沒有數據顯示有任何異常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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