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阮經天」入獄!小弟喊「老大」害他GG 5大罪證曝光

▲▼ 「黑道阮經天」道克明遭判刑。(合成圖/記者張君豪翻攝、翻攝自阮經天微博)

▲「黑道阮經天」道克明遭判刑。(合成圖/記者張君豪翻攝、翻攝自阮經天微博)

記者陳羿妏/台北報導

外型神似藝人阮經天、竹聯幫玄武堂堂主道克明2009年接續犯下教唆幫眾暴力討債,檢警調查後,最終依五大罪證將道克明以及幫眾們起訴。案經11年審理,道克明被依主持犯罪組織罪,判處3年刑期,並強制工作3年;另外10名幫眾則分別被判5月至10不等刑期,且全部須強制工作3年。對此,道克明今年9月30日已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道克明分別在2003年至2008年間,接續犯下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以及過失傷害、賭博等案件,2008年7月底才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孰料,他在2009年1月起,卻擔任竹聯幫玄武堂堂主,主持幫務,以經營國內外職業運動簽賭網站的方式,受人委託索討債務來收取佣金,並接續犯下強暴、脅迫、恐嚇等犯行,直到同年6月底遭警方查獲,事後檢警依5大罪證將道克明及幫眾們起訴。

第一起事件發生於2009年2月,玄武堂成員石富安受一名綽號「強哥」的男子委託要求陳姓男子搬家,不料,遭對方拒絕後,石與另外2名男子依強哥指示,先是持棍棒敲打陳男家門,見陳男抵死不從,接著又撂人到陳家潑灑油漆,石還嗆聲「叫你搬離開這裡,你還不搬,我絕對要讓你們全家死光光,你太太的市場在哪裡我都知道,你市場生意我也去亂讓你不用作了,之前菜園裡油漆也是我潑的」等語。

第二起事件發生在2009年4月,一名許姓男子參與玄武堂成員王慶隆經營的簽賭網站後,欠下樁腳吳韋廷25萬元,因無力償還,遲遲避不見面。王、吳2人為追討賭債,多次到許家但都無下文,便逼問許母,許男的下落及聯絡方式,甚至要求許母代為清償賭債,恫嚇「不還錢,若許男被找到的話,要先修理一頓」,許母迫於無奈,只好先代兒子償還債務。

第三起事件發生於2009年2月間,一名蔡姓男子以275萬元向「上億汽車」購買賓士,同年4月間,他因認為車子曾更換左前葉子板且重新烤漆過,認為賣車商並未告知全情,便要求對方買回該車。豈料,蔡男不滿遭到拒絕,竟夥同王慶隆、道克明等20多人到上億汽車談判,開嗆「這件事你不處理,你小錢不花準備花大錢」,最終上億汽車以273萬元買回該車,一行人才肯離去。

第四起事件發生於2009年4月間,一名林姓男子向王慶隆借款,卻未依約償還,而林父曾開立票據擔保債務,王慶隆便請成員周信孝、夏君維等向林姓父子催討債務但催討未果,他們後續先是脅迫林父把金戒指交出來抵債,還打電話恐嚇「你今天一定要給我10萬元,今天沒有準備個3、4萬元的話,要找人去你家,等到有錢為止」,接著連日跑到林家討債。

第五起事件則發生於2009年6月間,一名張姓男子因積欠20萬元賭債避不見面,玄武堂成員周志明夥同2名成員找上張的顏姓女友討債,逼顏女交付現金5萬元,另簽發3張5萬元的本票。

全案審理時,道克明否認擔任玄武堂堂主,以及主持犯罪組織;他辯稱是趙子傑擔任堂主,但他與趙沒有關係,而副堂主則是他多年認識的朋友,因對方服刑中,所以他與其他好友基於好心才幫寄錢,卻被扭曲成繳納玄武堂規費,其他成員受傷的事情與他無關,且他不曉得其他幫眾為何要稱呼他為「大哥」。

不過,法官勘驗相關事證後,且小弟們確實都稱呼道「我們老大」,故不採信道克明等人的說詞,最終依主持犯罪組織罪,將道克明判處3年刑期,強制工作3年,另外10名幫眾則分別被判5月至10不等刑期,且全部須強制工作3年。

▼「黑道阮經天」入獄。(圖/讀者提供)

▲▼「黑道阮經天」道克明入獄。(圖/記者劉昌松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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