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拍下竹北公三公園被民眾搭帳露營的畫面上社團詢問。(圖/翻攝臉書《竹北市東平家族》)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國慶連假期間是許多人出遠門旅遊的好機會,但有民眾反其道而行,就近選擇公園搭帳棚露營,還掛起營區常見的黃色小燈泡,讓附近路過民眾看傻了眼,直問「請問半夜在公園紮營是合法的嗎?帳篷和旁邊的橋還掛了許多黃色小燈泡」。公園露營的作法太奇葩,引起網友討論,也有網友無奈表示「不錯啦⋯至少不會上社會新聞⋯被水沖走」。
有網友在臉書社團《竹北市東平家族》貼照詢問「請問半夜在公園紮營是合法的嗎?帳篷和旁邊的橋還掛了許多黃色小燈泡」,照片中只見昏暗的公園草皮上,赫然出現一頂露營帳篷,露營者選地用心,還會選擇週邊有路燈,又避開直射的舒適角度,帳篷旁的木台上站著疑似聊天中的2人,若非知道場地是公園,也許會覺得畫面看起來愜意又舒適。
▲▼公三公園位於竹北高鐵特區的一級蛋黃區,地勢平坦大樹多,環境清幽,未料竟被民眾選擇當露營的場地。
有佛系網友認為,選擇市區的公園露營,已經「不錯啦⋯至少不會上社會新聞⋯被水沖走」,其他網友則表示,公園露營,可能「會被警察關心吧」、「要看公園的自治條例/規則如何訂定」,也有網友kuso回應「人民有需求,政府應滿足;選定適當安全的露營草地或賞月公園,規範使用範圍,讓全民共享大自然,這才是德政,官方加油!」
轄區竹北高鐵所警方表示,昨日並未收到檢舉,今日得知消息前往查看時,現場帳篷已經撤離。
▲轄區高鐵派出所昨日並未收到舉報,今日獲報後前往查看,發現該民眾已撤帳離開。
事實上,這座公三公園的主管機關為竹北市公所,在竹北市公園管理條例中第七條、第十四項中明訂,公園內禁止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因此警方若接獲舉報,只能前往勸導離開,以及蒐證,後續送往竹北市公所開罰。
但地方自治條例中對於公園露營開罰卻不盡相同,過去曾有民眾在中壢青塘園搭帳棚,依桃園市公園管理自治條規定開罰1500元至6000元,而科技新貴聚集的竹北城生活大不易,食衣住行樣樣比別人貴,連計程車跳表都是100元起跳,在寸土寸金的竹北蛋黃區公園露營,罰金只有500元到5000元不等,「平價」的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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