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姓女子心疼孩子清晨被吵醒,向樓上鄰居反映拜託更改打掃時間,反被嚇到痛哭跪地。(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楊姓女子因新生孩子清晨都會被樓上打掃聲音吵醒,先寫了封信請樓上鄰居7點後再打掃,再趁鄭姓女鄰去騎車時,上前當面拜託,反被鄭女拿出手機蒐證,並控告楊女妨害騎車自由,但台北地檢署勘驗監視畫面,楊女不但沒做任何強制行為,反被鄭女的強勢言行嚇到連步倒退,最後哭著跪地,12日以罪嫌不足處分不起訴。
這起鄰居糾紛發生在台北市萬華區,楊姓女子認為樓上張女常在清晨5、6點打掃,清潔動作產生的碰撞聲音容易把孩子吵醒,因此先寫信拜託鄰居改善,楊女在信中措辭委婉,先是為打擾鄰居表示「不好意思」,接著說明自己的孩子還小,希望鄭女能把打掃時間延到7點以後。
▲楊女曾寫信告訴樓上鄰居,孩子還小,容易被吵醒,拜託早上7點以後再打掃。(示意圖/pixabay)
但是楊女發現寫信並沒有讓鄭女改變打掃習慣,楊女因此在7月間某日,等在社區地下室停車場,看到鄭女準備騎機車出門時,上前打招呼,鄭女馬上拿出手機對著楊女做出要攝影蒐證的樣子,楊女被這突如其來的動作嚇到不知所措,一路後退,退到最後突然哭著跪下。
鄭女報警提告,指控楊女當初寫信就企圖脅迫她更改打掃時間,後來又在停車場涉嫌妨害她騎乘機車的權利,構成強制等妨害自由罪嫌,但檢察官勘驗停車場監視畫面,楊女從頭到尾並沒有出現暴力脅迫的動作,反而是被嚇到跪地,而信件內容也沒有威脅語氣,因此未傳喚當事人出庭,就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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