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億「國旅團遊補助」辦法出爐!國旅券沒抽中改跟團玩也有補

▲▼崇德沙灘,海邊,花蓮旅遊,花蓮海邊,玩水,海濱活動,海濱活動不用戴口罩。(圖/記者蔡玟君攝)

▲觀光局推動國旅券及團遊補助計畫。(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李宜秦/台北報導

為刺激國旅市場,交通部觀光局除推動國旅券外,另編列11.1億元的預算,訂定「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旅行業辦理兩天一夜(假日未超過一天)的旅遊團,符合條件的旅遊團可申請最多2萬元補助,每家旅行社可補20團、共40萬元,實施期間自今(13)日起至111年1月28日止。

觀光局表示,旅行業辦理以平日為主之旅遊天數2天1夜以上(假日未超過一天),旅客人數達15人以上、安排至離島地區旅客人數達6人以上之團體旅遊,住宿合法旅宿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並包裝觀光局所列之行程條件至少達2項者,可向觀光局申請獎勵補助,每團上限為2萬元,每一家旅行社以補助20團為限,設有分公司者每一家分公司可再增加3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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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四八高地戰備坑道,48高地曼波園區,曼波休閒園區,七星潭,花蓮旅遊,。(圖/記者蔡玟君攝)

▲每團旅行團最多可補2萬元。(圖/記者蔡玟君攝)

觀光局表示,本次補助要點中的行程條件,包括旅行業可聘用無雇主導遊或領隊擔任隨團人員,提供其帶團機會,亦可安排自行車遊程,或規劃行程至觀光局百大經典小鎮、觀光遊樂業、經濟部公告之觀光工廠或創意生活產業、文化部及各縣市所屬展館、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休閒農場。

或是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臺灣客家文化館及六堆客家文化園區、環境保護署公告之環境教育場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林機構、或至離島地區如金門縣、連江縣、澎湖縣、屏東縣琉球鄉、臺東縣綠島鄉或臺東縣蘭嶼鄉等地。

觀光局表示,本次振興計畫預估可帶動約105萬人出遊,創造約66億元的觀光產值,吸引民眾參團體驗臺灣之美,擴大對食、宿、遊、購、行等觀光關聯產業之內需消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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