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漿廠閒置超過30年還在付稅金 監委批台糖加重營運負擔

▲▼監察院,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彈劾,糾正案,行政機關,國定古蹟,原台北州廳,森山松之助。(圖/記者李毓康攝)

▲中華民國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委員林國明13日表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迄今仍有池上糖漿廠區、旗山廠區、新營副產品加工廠、埔里廠區、北港廠區、南靖廠區等6廠區,其中池上糖漿廠區已經閒置超過30年,涉資源浪費加重營運負擔,他已經申請自動調查。

林國明13日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迄今,仍有池上糖漿廠區、旗山廠區、新營副產品加工廠、埔里廠區、北港廠區、南靖廠區等6廠區,長期閒置之土地未能活化利用,顯已造成資源浪費。

林國明說,該公司仍需支付高額地價稅,影響國營事業及國家財產權益甚鉅,他非常重視,已經申請自動調查。

林國明表示,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停閉廠房,閒置至少13年,其中池上糖漿廠區自1986年8月起,更已經閒置超過30年。

林國明質疑,主管機關多年來何以怠於處理停閉廠房問題,有無針對問題癥結檢討,以及是否未善盡資產管理之責並研提相關措施,並且積極解決支付相關額外維護管理費與高額稅負問題,實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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