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過世後,家族爭奪事業資產官司不斷。(圖/翻攝張榮發基金會網站)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爭產案又一樁!已故創辦人張榮發三子張國政提告指控,二媽李玉美在張榮發重病住院期間,回家偷走保險箱內的大批金條和千萬現金,搬運行李箱過程都被社區監視器拍下,另外又疑似盜領張榮發存款2000萬元,涉嫌竊盜、詐欺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指控缺乏證據且已逾告訴期,14日處分不起訴李等4人。
張榮發2016年1月20日病逝後,遺產留給么子張國煒,引起大房三子張國政不滿,提起多件民刑事官司,張國政在2018年提告指出,父親生前習慣購買金條存放,但父親過世後,家中保險箱卻沒有看到金條,後來取得監視畫面發現,早在2015年11月父親病重住進加護病房時,二媽李玉美帶著個人隨扈、秘書回家,偷走屬於父親的財物。
張國政指控,李玉美等人用1個行李箱裝著金條,另外用1、2個手提袋裝著千萬現金搭車離開,另外又在父親過世前幾天,盜領父親存款2000萬元,分別涉嫌竊盜、詐欺、偽造文書等多項罪名。李玉美則表示事發時間久遠,已經忘記當初的情形,否認犯罪。
檢察官為調查事情真相,傳喚張國政的大哥張國華曾出庭作證表示,不清楚父親有沒有在家中保險箱存放金條;社區保全則證稱,有查看手提袋內確實裝有現金,但沒有人去打開了解行李箱內裝得是什麼東西,只知道行李箱很沉重;有關張榮發存款2000萬部分,則早已被列入張榮發的遺產,且家人都看過明細,是用來辦理張榮發後事。
不過,沒有人知道張榮發和李玉美間的夫妻財產往來情形,李玉美的隨扈、秘書都只是聽雇主指示做事,不清楚搬運原因,更何況,至今無人可證明李玉美搬走的行李箱內到底有沒有裝著金條,此外,張國政沒在本案告訴狀上簽名蓋章,又不出庭說明何時發現父親財產疑遭竊盜,檢察官發現,當年張榮發的管家已將搬運財物一事告訴張國政妻子,依常理張國政應該早已知情,卻在事發2年多後才提告,已超過親屬間告訴乃論之罪的告訴期,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李等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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