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女不滿主管男友劈腿女同事,偷拷貝男友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取得親蜜對話PO網。。(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從事壽險業的鄭女不滿主管何姓男友劈腿女同事,竟擷取男友平板電腦Line對話私密內容,另趁機到男友車上拷貝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取得何男與女同事親密對話音檔3段。之後鄭女將前述張貼到自己的部落格、搭配男友與女同事的照片,並寫下「寶寶,我幫妳吹頭,妳幫我吹頭」,再將網頁連結傳送到同事Line群組,女同事看見後憤而提告。士林地院審結,依誹謗罪判鄭女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鄭女因不滿何姓男友劈腿同公司另名女同事小英(化名),今年1月11日某時,利用向何男借得平板電腦辦公的機會,擷圖平板電腦內,男友與小英的Line對話內容;甚至趁機到何男車上,拷貝男友行車紀錄器記憶卡,取得何男與小英親密對話音檔3段。
1月11日前數日,她在住所上網登入部落格,並將LINE對話、親密對話音檔3段PO出,並張貼何男、小英的照片,且留言「你對她真是既貼心又細心,只差沒有跪下來舔了(喔搞不好有啦)」、「寶寶,我幫妳吹頭,妳幫我吹頭」、更加碼寫下「是助理?是交往?是炮友?還是Suger Daddy?」
1月11日鄭女將部落格網頁連結,傳送到包括小英在內共36名同事的LINE群組,讓所有同事都看到部落格內容,小英看到後認為遭受污辱,怒告鄭女。
鄭女出庭辯稱,只是單純抒發很困擾她的事情,像是在寫日記,因為她與男友是同事,其他同事會關心他們的關係,她只想讓大家知道何男為人。
法官審酌,鄭女確實將相關內容傳送到LINE群組讓36名同事看見,事證明確,同時考量小英出庭表示沒有和解意願、不想見到鄭女,更因此事到精神科就診每天服藥,審結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鄭女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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