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城爆違法改建出租 國民黨怒轟高市府怠惰、內政部掩蓋事實

▲▼高雄城中城大火,空拍畫面曝光。(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凌濤指出,高雄城中城違法改建出租,但市府卻毫無作為,導致悲劇發生。(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19:11更新消防署澄清

記者蔡文鈴/綜合報導

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造成46死悲劇,政府也重新檢視相關法規,將修法納管老舊複合式建物安全。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凌濤指出,在地人都清楚城中城大樓近年將原本商用樓層改建出租作為住宅使用的情況,不但違反法規,更造成諸多公安疑慮,但高雄市政府卻持續行政怠惰、毫無作為!

消防署晚間則澄清,高雄城中城7-11樓為住宅用途,前日的新聞稿是說明實際使用狀況。依《消防法》第 6 條規定,消防安全設備設置之標準係以場所實際用途作為認定,故消防署新聞稿是指救災當時城中城大樓實際使用現況,並非該大樓使用執照登載之使用情形。

凌濤指出,城中城大樓7至11樓原為辦公用途,近年來卻出現隔間出租作為住宅使用情況,在地人皆十分清楚。未依規定變更用途,除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之規定,可開罰六到三十萬元罰緩外,必要時還可斷水斷電。

凌濤說抨擊,高雄市政府除推託「因該地未再做商場使用、沒有工安申報紀錄外」,多年來毫無作為,導致該大樓成為當地人眼中的治安死角、公共安全風險陡升,民眾多次提醒與舉報,都沒有下文。

凌濤痛批,誇張的是,依據內政部消防署在今(110)年10月14日所發布新聞稿,內容竟明目張膽指稱城中城7到11樓為「住宅使用」,根本與內政部自己點出的使用執照內容資料不相符,甚至還甩鍋根本不存在的管委會,是否意圖帶風向掩蓋實情、為特定單位卸責?

凌濤表示,據《中央社》報導,都明確點出根據高雄市政府建管處資料,城中城大樓的7到11樓就是「辦公室」,而根據內政部自己點出的執照字號內容查詢,也顯示城中城大樓的7到11樓用途為「辦公室」,究竟是高雄市政府登載不實,還是內政部公然說謊?高雄市長陳其邁與內政部長徐國勇應該出來給社會、所有罹難者及傷者家屬一個交代!

針對這棟老舊危樓後續,陳其邁今(16)日表示,會請工務局、建管消防等單位就整體公共安全部分,做最優先的考量,不排除會拆除。初步清查,30年以上無管委會的大樓總共有34座,昨天體檢小組總共檢查了12座,發現大樓內樓梯口堆放雜物、阻礙逃生通道、消防設備老舊破壞,已要求就這些危險因子,必須立刻去除處理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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